各市、县开放大学,学习中心,开放教育学院:
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生函(2025)4号)精神,广西开放大学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评审小组
学校牵头成立广西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(下称“评审小组”),制定《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》(下称“评审工作方案”),负责指导全区开大系统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评选、推荐、组织实施工作。
组长:黄远鸣
副组长:江祖辉
组员: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
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开放教育学院学生服务中心.
二、评选范围及奖励
1.评选范围: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、专科在读学生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2.奖励标准:每生奖励1500元。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。
三、奖学金申请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、品德优良,行为规范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锐意进取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,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,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、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。
3.入学一年以上,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%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(不包括补修课程)。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,需再获得30%以上的课程学分。
4.学习成绩优良,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。
5.在读期间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,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,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中第3、4款中所列条件要求。
省(部)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、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,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、办、厅(局)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。
四、推荐名额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评审条件、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。奖学金评审小组将加强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。各单位推荐名额数按比例(不超过当年在籍生的6‰)具体分配如下表: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在籍生人数 | 推荐名额(人) |
1 | 柳州开放大学 | 669 | 3 |
2 | 桂林开放大学 | 2495 | 13 |
3 | 梧州开放大学 | 811 | 4 |
4 | 北海开放大学 | 385 | 2 |
5 | 防城港开放大学 | 252 | 1 |
6 | 钦州开放大学 | 257 | 1 |
7 | 贵港开放大学 | 3669 | 19 |
8 | 百色开放大学 | 435 | 2 |
9 | 贺州开放大学 | 95 | 1 |
10 | 河池开放大学 | 45 | 1 |
11 | 来宾开放大学 | 786 | 4 |
12 | 广西开放大学 | 25064 | 134 |
13 | 合计 | 34963 | 185 |
如某单位符合评审条件的毕业生不足推荐名额数,其推荐名额将调剂至其他单位使用。
五、时间安排
本学期的奖学金申报方式由纸质材料提交变更为网上申报,所有材料(含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)须在“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”提交,网址:https://stulife.pt.ouchn.cn/。根据申报方式的变化,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落实评审材料的上报工作。
1.上报“一平台”学生工作系统管理员:7月21日前,各市开大、开放教育学院确定一名“一平台”学生工作系统分校管理员和组织所管理的学习中心管理员,填写《“一平台”学生工作系统管理员报名表》(附件1),上报区校学生服务中心,区校于7月24日前开通“一平台”学生工作系统各级管理员用户权限。
2.组织初审:各市开大、开放教育学院根据分配名额,严格按评选要求,组织所管理的学习中心收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,并组织开展初审工作,拟定本单位候选人名单。按要求填报《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》(附件4)、《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》(附件5),于9月3日前,将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区开大学生服务中心。
3.分部评审:9月19日前,区开大评审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《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国开学生〔2021〕2号)和评审方案的要求,组织开展评审,拟定报送国开总部候选人名单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
4.上传候选人材料:经公示无异议,于9月26日前,由学习中心学生工作系统管理员将候选人材料进行网上申报,并上传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(上报流程见附件2)。区开大于9月30日前,完成网上审核,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报送国开总部。
5.总部终审:2025年10月,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。
6.发放奖学金和证书:2025年11月,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,邮寄奖学金证书。
六、表彰宣传与奖金发放
1.国家开放大学印发奖学金表彰决定,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组织表彰仪式。
2.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奖学金款项的拨付及证书邮寄,各单位须规范执行发放流程,确保奖学金及时、准确发放至学生本人。
3.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奖学金评选工作,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、评审、公示和发放等相关信息,公布监督举报方式,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,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。
4.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获奖学生的宣传,发挥优秀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此次评优工作是办学体系首次全面启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规范、准确及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,共同保障奖学金评选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实施。
2.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,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,做好组织动员、评选推荐和逐级上报工作。
3.各单位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度集中的情况。
八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
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区开大学生服务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黎媛姗
联系电话:0771-5842892
电子邮箱:xsfwzx@gxou.com.cn
通信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-1号广西开放大学远教大厦1307办公室
附件:
1.“一平台”学生工作系统管理员报名表
2.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流程图
3.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
4.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
5.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
广西开放大学
2025年7月11日